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教学学院分团委工作职责

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浏览:136字体大小:

1.根据校党委、校团委、学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分团委和各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团的工作。
2.负责团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学风、校风建设,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配合党组织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团员教育管理和新团员发展,配合做好团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团员关系转接和团组织情况统计,以及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5.负责团内推优评优工作,挖掘培养先进典型,表彰好人好事;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6.关心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和生活,组织团员思想状况调查,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等课余活动,丰富团员青年业余文化生活。
8.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志愿团、学生社团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支持校团委、校学生会等组织开展工作。
9.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Copyright © 2015        湖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登录        网站建设 :嘉杰信息
通讯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邮编 :425199        联系电话 :0746-638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