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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2016年12月12日 浏览:0字体大小:

关于评选2016-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文件精神,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学校自2016年起设立“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学金采取先立项,后评奖的方式进行。同一项目的奖学金分两次发放:一是项目立项后发放一次奖学金,即所有立项项目按同一标准发放创新创业启动资金;二是立项项目在中、后期检查后,分等级发放奖学金,即运行良好的项目按评审结果进行奖励,运行不良或中途停止的项目不继续奖励。

  一、评奖对象及奖励标准

1.2017年申报对象: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017年获得立项的项目,每个创新创业项目资助1000元启动资金;2017年底,再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标准,按评审结果进行追加奖励。

2.2016年评奖对象: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36个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

2016年已经立项的项目,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的标准,按评审结果进行追加奖励。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在校严重违纪记录。

三、评选类别

奖学金奖励的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两类,均需紧扣专业学习与实践来开展。

1.创新项目指的是有转化成创业实践项目可能性的创新项目。即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商业计划书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

2.创业项目指的是已开展或准备投入实践的创业项目。即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教学学院审批——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管理委员会审批、立项发放第一次奖学金——中、后期检查——运行不良项目不继续资助、运行良好的项目分级奖励公示(有异议重新评审、审查,再进行表彰奖励,发放第二次奖学金;无异议的发放第二次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1.教学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参评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经教学学院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

2.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将《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及申请表的附件材料(或《创业计划书》,或《创新项目申报书》,或《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书》)A4纸打印1份,于2017226日前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本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72921215@qq.com

  六、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102办公室)胡蕙程、曾蓓   联系电话:6381290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湖南科技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通知》

附件3:《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4:《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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