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校级助学金公示名单和发放表的通知
各年级:
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就做好我校校级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未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全部学生。
2.上交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周一)下午五点前
3.上交材料:《XX学院2018—2019学年校级助学金公示名单》《XX学院2018—2019学年校级助学金发放表》
注意事项:
由于校级助学金金额是根据学生资助经费年底结余来确定的,目前学生资助经费年底结余尚未算出,故校级助学金汇总表和发放表中金额都不需要填写,金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填写。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