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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2019年07月05日 浏览:24字体大小:

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暑期将近,为精准认定我校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供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调查表来源:在辅导员处领取或在校园网学工部网站下载

三、调查表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承诺

四、办理时间及上交表格时间

学生在暑假期间办理好相关手续, 9月份开学时,将调查表及七类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给辅导员。

注意事项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一年一认定,当年认定的只能参加当年的国家助学金评选。

2.七大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定义和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对贫困户建立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在湖南省具体的证明为扶贫手册,其他省份的证明资料格式不一。该证明材料应标明:某某学生家庭为建档立卡户。祖辈为建档立卡的,需提供户籍资料(户口簿),证明祖辈与学生是同一户人。

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在湖南省具体的证明为低保证及近一年低保银行流水证明,其他省份的证明资料格式不一证明应标明:某某学生家庭享受低保政策,并提供近一年的低保银行流水证明,祖辈为低保的,需提供户籍资料,证明祖辈与学生是同一户人。

③孤残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证明材料:孤儿证、学生个人残疾证。认定部门:县级民政、残联。

④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农村家庭完全失去经济来源,简单来讲就是农村的五保户。该类学生由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证明应标明:某某学生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⑤烈士子女:证明材料:烈士证,由县级民政部门认定。

⑥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必须是2018年至今,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且因灾致贫。证明材料:学生提供情况说明,包括自然灾害发生时间、类别、造成的损失详细情况,最终的经济损失金额,因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贫困字样。

⑦突发事件: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事故。

学生本人和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以医保政策规定的疾病为准)因病致贫的,提供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和诊断证明书等,学校综合认定。事故:本人及父/母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能力。死亡类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和居民户口注销证明。失踪类需要提供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失踪证明和居民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类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类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如学生有疑问,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暑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了资助热线:0746-6382589,负责接待处理学生贷款、医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等资助政策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7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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