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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20年度零陵区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浏览:0字体大小:

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20年度零陵区

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零陵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零医保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在校大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统一参保,现就我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普通学生220/人/年,特困学生120/人/年

二、参保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医保生效起止时间: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上报材料截止时间:1212

五、上报材料要求:《参保学生花名册普通学生》、《参保学生花名册特困学生放弃参保学生花名册》和《参保情况汇总表》纸质稿需学工副书记和经办人签字学院公章,纸质稿和电子稿1212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3办公室,学生签名《申明书》各学院留存。

六、权益保障:永州市2020年城乡医保(住院)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30万元,共计45万元。

七、相关说明:

1.城乡医保是国家政策性医保,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新的医保政策逐一通知到学生本人,要求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商议参保事宜,务必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目前身体已出现异常症状或身患先天性疾病的学生,更应家、校同时参保。

2.学生能提供已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了2020年度城乡医保收费发票(可以照片打印)等相关凭证的,可不在学校参保,学校退还预收220医保费用非永州籍学生可在户籍地和校园地同时参保,零陵区医疗保障局承诺对户籍地和校园地同时参保的学生享受重复报销政策(根据户籍地报销后所剩可报部分按比例报销),永州籍学生不能重复参保,不享受重复报销政策

3.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等四类特困学生提供扶贫手册、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照片打印等都可以)可享受2020年度医保优惠政策,即120元/人/年,学费中预收多余医保费用会统一退还。

政策咨询电话:0746-6382589(李老师)

政策咨询地址:行政办公楼1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XX学院参加2020零陵区城乡医保学生花名册(普通学生

附件2:XX学院参加2020零陵区城乡医保学生花名册(特困学生

附件3:XX学院放弃参加2020零陵区城乡医保学生花名册

附件4:自愿放弃参加2020零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明书

附件5:XX学院参加2020零陵区城乡医保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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