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院组字[2020]4号
关于报送2020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的
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
为了按计划做好2020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现就报送2020年上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18岁以后递交申请书,半年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支委会讨论发展对象时,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1年,且已经参加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3. 学习成绩良好,每学期成绩一般至少排在班级中等及以上水平(大二学生3个学期成绩至少2个学期成绩排名中上,且最后一个学期成绩排名中上;大三学生5个学期成绩至少3个学期成绩排名中上,且最后一个学期成绩排名中上),入学后无考试不及格课程(注:经补考后及格的课程不计入其中);
4.党支部派人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并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上报名额
请各直属党组织严守标准,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组织填写发展对象登记表(见附件1),在学校下达的计划额度内(见附件2)优先考虑获奖评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大学生,切实将优秀的学生吸收到发展对象的队伍中来(如审核后发现上报对象名额中在程序或条件不符合的情况,将减少相应发展名额,不能补报)。
三、上报程序
请按照《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湘科院党字[2014]19号)中的规定程序,由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汇总,再报送学校组织部备案批复(原已批复为发展对象但没有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本次要按程序重新登记申报、批复,计入报送名额内)。
四、上报材料内容
①附件1纸质稿(纸质稿需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注明填报人姓名及电话号码);②附件1电子稿;③听取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座谈会记录的复印件;④支委会讨论会议记录的复印件;⑤公示材料(公示公告及公示结果)。
五、上报时间:以上材料请于 2020年4月20日 17:00前交行政楼723室办公室,过期报送将不纳入本次发展范围,请各直属党组织及时组织落实上报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
附件1.2020年上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
2.2020年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计划分配表
3.2020年上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材料检查要求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