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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

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2015年06月03日 浏览:205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青年教师,时间可减少2年),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是经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未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未超过40周岁。
    二、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
    从今年起,我省的访学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 〔2015〕17号)公布的总目录执行。总目录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也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接受青年骨 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我校原则上可推荐1名。请拟申报的同志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教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该同志脱产研修)。
    2.推荐对象应根据文件要求主动与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能报名推荐。
    3.请推荐人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五份,电子稿发送邮箱:szk303@126.com)(见附件一)、《湖 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只交电子稿,发送邮箱:szk303@126.com)(见附件二)、《2015年教育厅国 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和获奖证书、代表论著等能反映本人近五年(2010-2014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学、科研 成果需到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签字盖章)装订成册的附件1份于6月4日下午3点前送交人事处303办公室。
    4.人事处负责审查,报学校讨论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将与入选者签订访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费用承担
    省教育厅每年资助参加访问学者人员5000元培养费,学校资助3000元/人。
    相关网站:
    1.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szpx
    2.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http://szpx.hunnu.edu.cn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2015年教育厅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人事处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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