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

来自: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2015年06月03日 浏览:218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5]220号)精神, 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安排
   (一)推荐名额:4名。
   (二)推荐范围:主要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推荐条件:
    1.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近五年担任过班主任和学生导师,教学方面获过学校及以上奖励);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专业主攻方向(近三年:2012年1月—2015年4月,至少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立项课题1项以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研论文理工科、音体美专业5篇以上,文科8篇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行政兼课人员回所任课的教学学院申报)。各教学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限推1人,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组织填报相关表格,并为培养对象初步拟定分年度培养计划。
    2.各教学学院请于6月4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人选及下列有关材料报人事处3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第①-④项依序装订成册,《推荐表》和年度培养计划单独提交1份):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用胶水粘贴,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进行推荐);
    ②分年度培养计划(以学校名义撰写,用胶水粘贴,一式三份);
    ③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④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⑤《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电子稿发送到szk303@126.com);
    ⑥《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对象教书育人、综合考核评分表》、《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对象科研评分表》(见附件1、附件2)(各一份,计分栏不填)。
    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3.学校对各教学学院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依据学校教学考核和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进行综合打分,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后公示。推荐对象提交学校审定,学校与推荐对象签订培养合同书。
    二、验收检查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12年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省教育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已经参加2014年度验收检查但结论为暂缓验收的不参加本次验收检查):蒋亚军、周基、欧阳金花、王福民、肖智成。
   (二)验收检查内容
    1.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2.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3.参加培养培训情况;4.经费使用情况;5.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检查材料(第①-⑤项依序装订成册)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2.学校对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个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的总结材料(以学校名义撰写,落款为湖南科技学院,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3.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和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材料(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相应的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6.《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份,电子稿发送到szk303@126.com)。
    培养对象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三、年度考核安排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13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贡贵训、杜敏、李伟。
   (二)年度考核内容
    1.培养对象2014年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2.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3.参加培养培训情况;4.经费使用情况;5.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年度考核材料(第①-④项依序装订成册)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2.培养对象个人年度总结材料(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3.反映培养对象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主要材料(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4.原《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培养计划、培养合同书(用胶水粘贴,一式二份);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份,电子稿发送到szk303@126.com)。
     培养对象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材料均应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请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分别填写培养对象推荐表或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其中参加推荐遴选和年度考核的再将报送材料的第2-4项、参加验收检查的再将报送材料的第2-5项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
    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人事处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请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于6月10日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6月4日上午10点前报送人事处303办公室。所有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审核原件,签字盖章。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2本另附)。
    有关表格可直接在管理系统下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和个人做好申 报推荐工作。其中,推荐遴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透明度,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对培养对 象进行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并分别提出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意见,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情况及结论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审定。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对 因故不能接受验收检查或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由本人和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 经费。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附件:
    1.《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对象教书育人、综合考核评分表》
    2.《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对象科研评分表》
    3.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5年6月1日

Copyright © 2015        湖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登录        网站建设 :嘉杰信息
通讯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邮编 :425199        联系电话 :0746-6381074